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知识

发布时间:2023-02-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工程教育认证与《华盛顿协议》


1.什么是工程教育认证

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指专业认证机构针对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工程类专业教育实施的专门性认证,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旨在为相关工程技术人才进入工业界从业提供预备教育质量保证。

工程教育认证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现已发展成为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障制度。


2.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答:我国工程教育认证主要倡导三个基本理念:

(1)员工中心理念。强调以员工为中心,围绕培养目标和全体员工毕业要求的达成进行资源配置和教学安排,并将员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产出导向理念。强调专业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以员工接受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为导向,并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和要求,评价专业教育的有效性。

(3)持续改进理念。强调专业必修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和持续改进机制,能持续跟踪改进效果并用于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3.工程教育认证有什么基本特征?

答: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特征如下:

(1)自愿性评价。工程教育认证采取非强制性方式,由学校自愿申请参加,是一种自愿性评价。

(2)合格性评价。工程教育认证强调工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到行业提出的基本质量标准要求,是一种合格性评价。

(3)外部评价。工程教育认证由独立与教育界和政府的非营利性机构组织实施,目的是保证进入工业界从业的工科毕业生质量满足行业要求,是一种外部评价。

(4)同行评价。工程教育认证由专门的职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专业学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专家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是一种同行评价。

(5)实证评价。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工作模式是接受认证的专业对照认证标准,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据,专家依据标准判定证据的有效性,是一种实证评价。


4.我国为什么要开展工程教育认证?

答:我国开展工程教育认证的目的主要包括:

(1)构建工程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推进工程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工程教育质量。

(2)建立与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促进工程教育与企业界的联系。

(3)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我国工程技术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5.我国工程教育认证与注册工程师制度有什么关联?

答:注册工程师制度是在国家范围内,对相关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工程师建立统一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人员给予认证和注册,并颁发证书,使其具有执业资格,准许其在从事本领域工程师工作时拥有规定的权限,同时也承担相应义务的制度。一般来说,注册工程师制度包括专业教育认证、职业实践、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管理四个阶段。其中,工程教育认证是注册工程师制度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目前,我国已在土建、环境、核安全等近10个工程领域开展试点,并逐年扩大;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证注册工程师制度在我国顺利实施,满足我国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际发展需要。为更好地解决工程技术人才的社会评价问题、保证和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实现跨国从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格互认,也为提高我国工程技术人员的国际竞争力打下基础。


6.什么是《华盛顿协议》?

答:《华盛顿协议》(Washington Accord)是1989年,由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6个国家的民间工程专业团体共同发起和签署的,该协议主要针对国际上本科工程学历,(一般为四年)资格互认,并确认由各签约成员认证的工程学历,并建议毕业于任一签约成员认证的课程的人员均应被其他签约国(地区)视为已获得从事初级工程工作的学术资格,《华盛顿协议》规定任何签约成员须为本国(地区)政府授权的独立的非政府和专业性社团。

截止2014年,已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印度、斯里兰卡、土耳其等17个正式签约组织和中国、巴基斯坦、孟加拉、菲律宾、秘鲁等5个临时签约组织。


7.我国加入《华盛顿协议》有什么积极意义?

答: 2013619日,在韩国首尔召开的国际工程联盟大会上,《华盛顿协议》全会一致通过接纳我国成为该协议临时签约组织。加入《华盛顿协议》表明了我国工程教育质量及其保障能够得到国际工程教育界的认可;意味着能够为工程教育类员工提供具有国际互认质量标准的“通行证”,为将来走向世界打下基础;标志着我国工程教育国际化迈出重大步伐,能够促进我国工程制造业走出过门、走向世界。


8.我国加入《华盛顿协议》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成为《华盛顿协议》正式签约组织后,我国将享有《华盛顿协议》各签约组织所具备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权利方面,我国所采用的认证标准、认证政策和认证程序与其他签约组织具有实质等效性,认证结论可以获得各签约组织的认可。

(2)义务方面,我国有义务承认其他签约组织的认证结论,并定期接受其他签约组织对认证政策、认证标准、认证程序的观摩检查,保证认证程序公开透明及认证工作具备更高的等效性,不断提高认证水平。

我国作为临时签约组织或正式签约组织的身份均不是永久的,需按《华盛顿协议》相关规定定期接受检查,检查不合格将按要求做降级或留待观察处理。



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9.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基本内容和框架结构如何?

答: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内容覆盖了《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s),具有国际实质等效性。其中,通用标准规定了专业在“员工”,“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 ,“课程体系” ,“团队队伍”和“支持条件”等七个方面的要求。认证标准各项指标的逻辑关系为:以员工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通过足够的团队队伍和完备的支持条件保证各类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并通过完善的内外部质量保障机制保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最终使员工培养质量满足要求。


10.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否会影响专业特色?

答:国际工程联盟制定的《毕业生素质和职业能力》(各国制定认证标准的参照系)在解释毕业生素质的用途时提到,毕业生素质不仅可以用来确定不同类型专业预期结果的共性,同样可以判定各自的特色。我国的认证标准正是依据《华盛顿协议》(国际工程联盟六个协议之一)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规定了毕业生在进入职业时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能力要求,以保证学校可以依据这些要求制定专业自己的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避免不同学校的专业特色趋同。在这种基本的门槛质量之上,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培养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工程技术人才。认证标准的内容以定性为主,同时兼顾定量。认证标准设计为通用标准加专业补充标准,其主要目的之一是鼓励专业特色和个性化发展。


1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以员工为中心的?

答: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以员工为中心,不仅仅 体现在员工这一个标准指标项上,也体现在其它各 个指标中。以员工为中心,就是评价的核心就是对员工表现和是否获取相应的素质能力进行评价,而且必须考虑全体员工;毕业时的素质要求以及毕业 后一段时间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应该围绕着员工培养目标设定;课程体系的安排、团队队伍和支持条件的配备要以是否有利于员工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的目的是要保证员工培养质量满足从事相应职业的要求。


1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产出导向的?

答:产出导向是国际工程教育倡导的一种先进理念,也是工程教育认证的核心理念,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正式按照这一理念来设计和制定的。  

产出导向强调工程教育认证应关注 “教育产出”(员工学到什么),而非“教育输入”(教师教什么)。要求专业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基本思路,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出发点,设计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采用匹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配置足够的软硬件资源,并要求每个教师明确自己的责任,对员工是否达成毕业要求进行合理考核,最终还要评价课程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持续改进。


1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持续改进的?

答:工程教育认证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要求专业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认证标准统一贯穿了质量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认证标准要求专业必须有明确可行的改进机制和措施,能持续跟踪改进效果并收集信息用于下一步改进,形成“评价—改进—再评价”的闭环管理,这是一种质量持续不断提高的循环使上升过程。标准的七个指标项全部贯穿了持续改进的理念,标准要求专业应该具有的各种机制、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执行、跟踪、评价和改进上。


14.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

答:工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其所培养的人才质量能够持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用户”的满意程度和毕业生的实际就业情况应该是专业办学质量的重要评判指标之一。因此,认证标准专门设置了“持续改进”指标项中,要求专业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是专业收集信息,评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必要渠道,也是在“员工” “课程体系” “团队队伍” “支持条件”方面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基础。


15.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强调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开展评价?

答: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在“毕业要求”指标项中明确提出,“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是指由所有教师和管理人员通过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自己负责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由专业经过对所有评估数据的分析、比较和综合,得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完整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不仅仅是单纯的评价环节本身,而应该包括以下基本过程:确定毕业要求及其分解指标点、设置相应的教学环节支撑、围绕毕业要求实施教学活动、制定评价计划、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估并收集评估数据、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等。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目的是将毕业要求落实到每门课程和每位教师,并通过评价为专业持续改进工作提供依据,保证所培养的毕业生达成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包括多种方法,凡能证明毕业要求逐项达成的方法都可以,但必须具有说服力,能够自圆其说。



三、工程教育认证程序

16.工程教育认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6个阶段:

(1)申请和受理。学校在依据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先做初步自评的基础上,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会同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认证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2)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接受认证专业根据认证标准开展自评,逐条判定是否达成标准要求,在自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提交给秘书处。

(3)自评报告的审阅。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对接受认证专业的正式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做出是否通过自评报告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4)现场考查。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现场考查专家组到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开展现场考查。

(5)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理事会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认证协会发布理事会批准的认证结论。

(6)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通过认证的专业在通过认证的有效期内,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持续改进和状态保持。必要时认证协会可随机回访,检查学校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17.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答:专业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认证的专业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属于认证协会认证专业领域,至少已有三届毕业生,学制不低于四年,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专业。

2)申请专业所在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3)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18.为什么说自评是专业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答:自评是接受认证专业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办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自评工作要求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从专业办学特点出发,通过举证的方式,详细说明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产品实践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是工程教育认证的第一手资料,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做出是否通过审查的结论,开展现场考查工作以及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是核实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自评自建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谁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和认证结论,因此,自评自建是做好工程教育认证的基础。


19.专业应如何规范撰写自评报告?

答:自评报告是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和结论审议的主要依据,自评报告撰写规范是工程教育认证对接受认证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必须紧扣《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参考《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要求,逐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举证,客观描述。“标志性成果”等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括在内。

自评报告撰写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为各项认证指标是否能够达成提供直接证据的描述与数据;第二部分是附件材料,包括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


20.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  “做”  “证”必须达成一致?

答:工程教育认证是一种合格性评估,鼓励专业在满足行业提出的工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基础上发展多样性。所谓“说”,即“自己是怎么说的”,接受认证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做”即“自己是怎么做的”,指接受认证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员工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进程式评估措施与做法;“证”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接受认证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教育认证是通过被认证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判断其是否达到员工能力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认证结论。因此,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的“说”“做”“证”必须一致。


21.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流程和主要考查方式是什么?

答:现场考查专家组的工作流程主要分三个阶段:

1)进校前,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填写“自评报告专家个人分析意见表”,拟定考查重点和考查日程。

2)进校后,专家开展现场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专业的情况,依据标准做出判断和评价,专家完成“现场考查专家工作手册”,专家组讨论形成专家组现场考查结论,初步讨论现场考查报告。

3)现场考查结束后15天之内,专家组形成并提交现场考查报告。  

现场专家组主要采取的考查形式包括:会晤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晤接受认证专业及所在学院(系)负责人特别是专业的负责人:会晤教师;会晤员工;审阅员工学习成果;会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代表;查证相关支撑材料;考查教学条件及教学管理等。


22.工程教育认证结论是如何形成的?  

答:工程教育认证结论包括三种: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不通过认证。认证结论的形成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考查专家组每位专家结合自评报告的审阅情况、各环节考查核实情况以及与本组专家的沟通交流情况,对单项指标结论逐一做出判断,专家组根据汇总的单项指标结论,初步讨论确定各项指标的现场考查结论。  

(2)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被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现场考查专家组提交的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认证结论建议。  

(3)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将认证结论建议提交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后报理事会批准,理事会批准后由认证协会公布。


23.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如何促进专业持续改进的?

答:持续改进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从认证标准、认证程序上要求专业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第4条“持续改进”,明确提出三项要求:首先,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价。其次,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达成进行定期评价。最后,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首先,对于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的,专业应每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对于“对过认证,有效期6年”的,专业应每两年向相应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以及秘书处提交改进报告,汇报改进情况和专业进展情况。如未按时提交 改进报告,秘书处将通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仍未提交者,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其次,己通过认证专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对课程体系做出重大调整,或团队、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秘书处申请对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最后,认证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部分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开展回访工作,检查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及持续改进情况。回访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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